網路報名
113學年度第2學期北區14所技專校院聯合招收五年制專科各年級轉學生
網路報名
網路報名時間:113年12月6日(星期五)至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止
報名網址:
現場報名
時 間:113年12月21日(星期六)至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
毎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
地 點:龍華科大法民大樓五樓教務處(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00號)【交通略圖請詳見招生簡章底頁】
現場報名期間(113年12月21~28日) 聯絡專線:(02)8209-3211#3009~3015
現場報名請攜帶:
現場報名考生須備妥所有「應繳交表件」,親自或委託他人於規定日期至現場報名地點辦理報名。
- 考生務須親自填寫報名表,並在考生簽名欄處親自簽名。
- 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畢退還),並附上影本一份:
- 身分證:持正本並將正面影本貼於報名表正面。
- 在校生:持學生證正本,並將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正面(註冊章需清晰,報考四年級,如學生證未註明就讀科別或無註冊章,須檢附在學證明)。
非在校生:持轉學(修業或休學)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正本,並附影本一份。
※在校學生暫勿需繳交本學期成績單,可憑學生證准予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於報到註冊時,須繳交轉學證明書(或修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正本,其所繳證件應與招生簡章「報考資格」相符,如未能符合報名資格者,即使錄取,亦取消其錄取資格,所繳報名費概不退還。
- 繳交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不修底片之相片(限光面紙)一式二張,貼於報名表上。
- 繳納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整,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後需繳交4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須檢附證明文件)
- 寄發准考證:本聯招會將於114年1月2日(星期四)前寄出。
- 考生應詳閱招生簡章各項規定內容,並詳實填寫報名表及各項報名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錯誤者,悉依招生簡章相關規定辦理。
- 若考生在報名時,確因應繳驗證件不齊,得以立「切結書」暫時接受報名,並限於113年12月31日中午12時前,持應繳驗證件(並附影印本一份)至龍華科技大學招生處(考試當天至試務中心)繳驗。未依規定補繳驗者以「報考資格不符」處理,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 特種身分考生於報名時須提出證件並填具特種身分考生升學優待申請書(附錄ㄧ),申請成績優待,否則不予受理